加 2:1 過了十四年,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,並帶著提多同去。
加 2:2 我是奉啟示上去的,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,對弟兄們陳說。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。惟恐我現在,或是從前,徒然奔跑。
加 2:3 但與我同去的提多,雖是希利尼人,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。
加 2:4 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,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,要叫我們作奴僕。
加 2:5 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,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,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。
加 2:6 至於那些有名望的,不論他是何等人,都與我無干。神不以外貌取人。那些有名望的,並沒有加增我甚麼。
加 2:7 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,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。
加 2:8 〈那感動彼得,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,也感動我,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。〉
加 2:9 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,那稱為﹝教會﹞柱石的雅各,嘰法,約翰,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,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,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。
加 2:10 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。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。
加 2:11 後來嘰法到了安提阿,因他有可責之處,我就當面抵擋他。
加 2:12 從雅各那裡來的人,未到以先,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。及至他們來到,他因怕奉割禮的人,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。
加 2:13 其餘的猶太人,也都隨著他裝假。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。
加 2:14 但我一看他們行的不正,與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,你既是猶太人,若隨外邦人行事,不隨猶太人行事,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。
加 2:1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,不是外邦的罪人,
加 2:16 既知道人稱義,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法稱義,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
加 2:1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,卻仍舊是罪人,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麼。斷乎不是。
加 2:18 我素來所拆毀的,若重新建造,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。
加 2: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著。
加 2: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。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,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
加 2:21 我不廢掉神的恩。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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