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 21:1 |
耶和華對摩西說,你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說,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, |
利 21:2 |
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,兒女,弟兄, |
利 21:3 |
和未曾出嫁,作處女的姊妹,才可以沾染自己。 |
利 21:4 |
祭司既在民中為首,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。 |
利 21:5 |
不可使頭光禿,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,也不可用刀劃身。 |
利 21:6 |
要歸神為聖,不可褻瀆神的名,因為耶和華的火祭,就是神的食物,是他們獻的,所以他們要成為聖。 |
利 21:7 |
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為妻,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,因為祭司是歸神為聖。 |
利 21:8 |
所以你要使他成聖,因為他奉獻你神的食物,你要以他為聖,因為我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是聖的。 |
利 21:9 |
祭司的女兒若行淫辱沒自己,就辱沒了父親,必用火將她焚燒。 |
利 21:10 |
在弟兄中作大祭司,頭上倒了膏油,又承接聖職,穿了聖衣的,不可蓬頭散髮,也不可撕裂衣服。 |
利 21:11 |
不可挨近死屍,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。 |
利 21:12 |
不可出聖所,也不可褻瀆神的聖所,因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頭上。我是耶和華。 |
利 21:13 |
他要娶處女為妻。 |
利 21:14 |
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,或是被污為妓的女人,都不可娶,只可娶本民中的處女為妻。 |
利 21:15 |
不可在民中辱沒他的兒女,因為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。 |
利 21:16 |
耶和華對摩西說, |
利 21:17 |
你告訴亞倫說,你世世代代的後裔,凡有殘疾的,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。 |
利 21:18 |
因為凡有殘疾的,無論是瞎眼的,瘸腿的,塌鼻子的,肢體有餘的, |
利 21:19 |
折腳折手的, |
利 21:20 |
駝背的,矮矬的,眼睛有毛病的,長癬的,長疥的,或是損壞腎子的,都不可近前來。 |
利 21:21 |
祭司亞倫的後裔,凡有殘疾的,都不可近前來,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他有殘疾,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。 |
利 21:22 |
神的食物,無論是聖的,至聖的,他都可以吃。 |
利 21:23 |
但不可進到幔子前,也不可就近壇前,因為他有殘疾,免得褻瀆我的聖所。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。 |
利 21:24 |
於是,摩西曉諭亞倫和亞倫的子孫,並以色列眾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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