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 4:1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,雖然是全業的主人,但為孩童的時候,卻與奴僕毫無分別。
加 4:2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親豫定的時候來到。
加 4: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,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,也是如此。
加 4:4 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人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加 4: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
加 4:6 你們既為兒子,神就差祂兒子的靈,進入你們《原文作我們》的心,呼叫阿爸,父。
加 4:7 可見,從此以後,你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。既是兒子,就靠著神為後嗣。
加 4:8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,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。
加 4: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,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,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,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。
加 4:10 你們謹守日子,月分,節期,年分。
加 4:11 我為你們害怕。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。
加 4:12 弟兄們,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,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。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。
加 4:13 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,是因為身體有疾病。
加 4:14 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,沒有輕看我,也沒有厭棄我。反倒接待我,如同神的使者,如同基督耶穌。
加 4:15 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那裡呢。那時你們若能行,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,也都情願。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。
加 4:16 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,就成了你們的仇敵麼。
加 4:17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,卻不是好意,是要離間《原文作把你們關在外面》你們,叫你們熱心待他們。
加 4:18 在善事上,常用熱心待人,原是好的,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。
加 4:19 我小子阿,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。
加 4:20 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裡,改換口氣,因我為你們,心裡作難。
加 4:21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,請告訴我,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麼。
加 4:22 因為﹝律法上﹞記著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使女生的,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。
加 4: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,是按著血氣生的。那自主之婦人生的,是憑著應許生的。
加 4:24 這都是比方。那兩個婦人,就是兩約。一約是出於西乃山,生子為奴,乃是夏甲。
加 4:25 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乃山,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。因耶路撒冷和他的兒女都是為奴的。
加 4: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他是我們的母。
加 4:27 因為﹝經上﹞記著,『不懷孕不生養的,你要歡樂。未曾經過產難的,你要高聲歡呼,因為沒有丈夫的,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。』
加 4:28 弟兄們,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,如同以撒一樣。
加 4:29 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,逼迫了那按著﹝聖﹞靈生的。現在也是這樣。
加 4: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。﹝是說,﹞『把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,因為使女的兒子,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。』
加 4:31 弟兄們,這樣看來,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,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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